杭州收账公司债款参加与确保的区别
债款参加与确保尽管极为类似,但从性质、承当职责期间、债款实行次序、承当职责后的救助办法等方面剖析,杭州收账公司两者仍存在必定区别。
1、从两者性质看:债款参加独立于主债款合同,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;债款参加人因参加债款成为主债款人,依据债款参加合同享有独立抗辩权,但不当然享有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能否取得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应视具体情况而定。确保合同为从合同,主合同无效,从合同也当然无效;确保人作为从债款人,除依据确保合同享有抗辩权外,也享有主债款人的抗辩权。
2、从承当职责的期间看:确保能够约好确保期间,确保期满,确保人免除确保职责。债款参加不存在确保期间问题,债款参加人受制于诉讼时效,债款人在诉讼时效内未向债款参加人主张债款的,丧失胜诉权。
3、从债款实行次序看:一般确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,可要求原债款人先实行债款,而债款参加人应独立承当债款,不享有先诉抗辩权。
4、从后续救助办法看:法令清晰规定,确保人在承当确保职责后,享有对主债款人的追偿权,而债款参加人承当债款后,是否能够向原债款人追偿,现行法并未作出清晰规定。
经过以上比较,能够看出,与确保人比较,债款参加人需承当更重的职责,且法令未清晰规定债款参加人享有对原债款人的追偿权,因而,当事人在选择债款参加、确保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,作出清晰约好,不然,就可能因界定不清而加剧职责。
关于怎么确定债款参加、确保,笔者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事例进行论述。
龙子湖高校园区别称“龙子湖大学城”、“东大学城”,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,占地面积约22平方公里,主要由河南中医药大学、河南农业大学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、河南警察学院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、郑州工程技术学院、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等15所高等院校组成。因园区内规划有龙子湖,故称龙子湖高校园区。龙子湖高校园区主要由龙子湖工程和高校新校区两部分组成,龙子湖工程占地约2.73平方公里,由湖体和湖心岛向部分组成,湖心岛为普通建设用地,上规划有为高校配套服务的商场、超市、宾馆、招待所、影剧院等公共设施和学术交流中心、大型图文信息中心等公益性设施。高校园区内规划有龙子湖,取“望子成龙”之意。